学生管理工作职责 :
学生处是学校实施学生教育管理的综合职能机构,主要起协调、指导、服务作用,其主要职责范围是:
1、学校性的学生教育和管理文件的拟草、修订工作,经校党委会讨论后实施。
2、掌握学生管理中的新情况,调整并制定相应的政策,经校党委会讨论后实施。
3、检查并督促各专业学生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,指出存在的问题,找出专业与专业之间的差距。
4、在教务科、专业的协调下负责学生转学、转专业、休学、复学手续的办理。
5、负责制定学校性的学生管理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活动如升旗、军训等。
6、做好新生的政治审查、注册工作,并与专业一同做好新生的入学报到工作
7、学生管理、招生方面的对外联络学习交流工作。
8、牵头组织召开专业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例会。
9、负责一周以上学生的请假审批手续。
10、社会公益活动的安排、检查工作。
11、负责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、毕业生毕业手续、材料的办理工作。
12、全校学生人数的统计、报表造册工作。
13、记过处分以上的学生处分手续的办理。
14、指导学校学生会工作,负责各专业推荐的优秀班主任、先进班级、先进小组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统计,报学校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。
15、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培养、考查并指导其工作。
16、开学典礼、表先大会、毕业生的离校以及全校性的大型活动如班主任交流会等工作。
17、组织各专业向学生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。
18、搞好市场预测,积极探索招生工作的新思路,报校党委研究招生政策。
19、负责招生资料的制作和招生宣传的组织落实。
20、负责考生咨询、接待、报名登记,依据招生政策做好新生的录取、体检等方面的工作。
21、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安全保卫工作职责:
一、认真贯彻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,贯彻依靠群众、预防为主、确保重点、保障安全的方针,组织群众进行综合治理,提高学校的自防、自卫和自治能力,
依靠群众做好“五防”(防火、防盗、防特、防毒、防治安灾害事故)工作。
二、负责制定治安保卫,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,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,经常检查执行情况。
三、搞好学校内部的综合治理工作,防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。
四、加强治安秩序管理,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,加强对要害部门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治工作,堵塞漏洞,防患于未然。
五、及时准确地了解、掌握学校的动态,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校内的各种政治、经济、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。
六、负责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,严格消防制度,健全消防组织,定期进行业务训练,管理消防设备、开展防火宣传,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。
七、加强对门卫的领导管理,建立值班制度,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,充分发挥门卫人员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中的作用。
八、建立建全治安保卫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,做好平时节假日的值班和巡逻保卫工作。
九、搞好户籍工作,加强对外来人员和临时工的管理,办理临时出入证,处理有关治安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。
十、做好保密工作,同盗窃、出卖、泄漏、党和国家机密的行为作斗争。
十一、不断加强对治保人员的政治业务教育,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,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骨干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