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工会工作职责
发布日期:2018-07-09 02:07:10浏览:749

(一) 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领导下,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,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工会决议,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

(二) 履行维护、建设、参与和教育职能,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、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。

(三) 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组织领导工会小组工作,做好工作总结。

(四) 组织会员学习,全面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,造就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。

(五) 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娱体育活动,办好教职工活动中心,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。

(六)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评先创优、表彰等活动。

(七)发展会员、接转会员组织关系、管理会员会籍档案。

(八)领导和加强女职工的工作,组织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。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的活动,做自尊、自信、自主、自强的新女性。

(九)协助学校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。做好对困难职工的慰问工作,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。

(十)完成上级工会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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