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气工程专业教师职责
发布日期:2018-07-09 02:13:26浏览:1015

1.自觉学习党的路线.方针、政策和基本理论,积极参加学校及专业的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等活动,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,关心和爱护学生,教书育人,讲究师德,无私奉献。

2.完成理论教学任务,认真编写教学进度计划,做好课前准备工作,按时写好教案并送专业审批。

3.组织好理论教学,严格规范课堂纪律,提高教学效果,如实填写教学记录,学生考勤。

4.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布置作业,并做到及时认真批改作业。

5.参加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,改革和完善教法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。

6.教师要做好课堂提问、作业检查、考勤、学习情况等记录作为平时成绩。

7.教师要做好所教课程的拟卷工作,平时要完成听课任务,做好听课记录,提高教学水平,改进教学方法。

8.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9.完成专业主任、副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10.教师因公、因事、因病等情况须请假调课者,由本人填写申请表,报专业主任批准,不准私自调课,否则视旷课。


老校区
地址:商丘市梁园区文化路395号或桂林路9号
邮政编码:476000
新校区
地址: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商鼎路与木兰大道交叉口北500米路西
邮政编码:476000
商丘技师学院 版权所有豫ICP备18019328号